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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安全 | 进一步加强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
宁教函〔2020〕6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学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中小学: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学校安全的通知》(宁教函〔2020〕49号)精神的基础上,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形成工作合力,严防疫情输入校园,确保学校安全,现就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管事
(一)各地各学校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构建领导班子、部处、科室、院系、年级、班级疫情防控责任人责任链条。疫情防控每项工作、每个层面、每个环节,任务明确,工作对象明确,标准、规范、程序明确,责任明确。无死角、无遗漏、无盲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织密疫情防控网。
(二)制定落实好两个方案、八项制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和消毒制度。
(三)加强校园封闭式管理,把好校门第一关,严防疫情输入校园,校内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营造良好校园卫生环境,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做好教室、食堂、宿舍等后勤保障准备工作,为开学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四)做好教学任务保障,做好教学教材、网络教材准备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疫情期间开展空中课堂的通知》(宁教基〔2020〕13号)要求,使用“空中课堂”和宁夏教育云平台等方式组织好网上教学工作。
(五)加强实验室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大校园巡查和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特别是酒精、消毒液分类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中毒等事件发生。
(六)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管理、服务和有关数据采集、信息监测工作,提高协同办公能力,各学校除必须现场办公的疫情工作专班之外,其他人员可通过线上办公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等方式保障校内管理和服务效率,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
二、分类施策管人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延迟开学要求。在接到自治区开学通知后,错时错峰安排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不同学段开学和学生返校。
(二)全面摸清校园食堂、安保、保洁、宿舍管理、物业管理、商场超市、理发洗衣等与校外交集较多的后勤人员数量、寒假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兼职等情况,加强教育培训,明确纪律要求,堵塞疫情传播漏洞。
(三)严格落实干部员工健康管理,加强晨检午检,做好因病缺勤登记、追踪、报告工作。
(四)加强离退休人员及教职员工家属及区域管理服务,关注登记在校内居住的校外人员身体健康状况。 三、明确标准管场所
(一)严格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大消毒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45号)要求,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体育场馆、厕所、医学观察区(室)清洁消毒,确保达到要求。
(二)加强对教学楼、食堂、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限制人流量,进出人员登记并检测体温。 四、明确规范管过程
(一)制定完善教学、就餐、住宿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的行为规范、过程规范,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交叉。
(二)严格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年版),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食品原料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规范原料控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
(三)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教学、住宿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的行为规范、过程规范。
五、备齐预案管应急
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隔离,及时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送指定医疗机构治疗,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
自治区教育厅2020年2月18日